歙县:“五一”假期期间轻微交通违法不予处罚_大皖新闻 | 安徽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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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歙县:“五一”假期期间轻微交通违法不予处罚_大皖新闻 | 安徽网

    发布日期:2025-05-25 07:03    点击次数:112

    大皖新闻讯 4月27日,歙县公安机关发布了《关于歙县“五一”假期期间轻微交通违法不予处罚的公告》,称为提供暖心、舒心、温馨的文旅体验,2025年“五一”假期期间(5月1日0时至5月5日24时),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、有序、畅通的基础上,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加大“柔性执法”的力度和范围,对机动车驾驶人因不熟悉道路在歙的轻微交通违法,在给予口头警告纠正后,不罚款、不扣分、不扣车。

    具体包含以下情形:

    1、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、放置临时号牌的;

    2、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的;

    3、机动车已安装号牌但未使用号牌专用固封装置的;

    4、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牌号的;

    5、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、机动车行驶证,经核实确有有效证件的,不予处罚;

    6、未按规定临时停车,未影响其他车辆、行人通行,未引起交通拥堵或交通事故,经提醒立即驶离的,不予处罚;

    7、由于路况、天气等原因,致使机动车号牌被污水、泥土、灰尘遮挡,经教育能现场纠正的;

    8、对外地小型机动车,因不熟悉道路情况违反禁令标志、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轻微违法,未引起交通拥堵或交通事故的,不予处罚;

    9、对法律规定可以扣留的车辆,但现场已查清事实或消除车辆安全隐患的,原则上不扣车;

    10、因交通事故或者施工导致拥堵,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越实线借道通行的;

    11、机动车行驶时,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;

    12、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;

    13、机动车违反规定会车的。

    对情节轻微、经交通警察现场指出且违法行为人立即纠正的以上交通违法行为,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以教育为主,不予处罚。对严重影响交通,通知车主拒不改正或者无法联系到车主的车辆,按照执法程序从严处罚。

    大皖新闻记者 吴永泉

    编辑 陶娜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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